曾有据报道,广西的一家妇幼保健院在今年做婚前体检的人员中,发现有8名男女感染艾滋病。其中有4名艾滋病患者,已到婚姻登记机关和正常人登记结婚。
在许多人看来,艾滋病是一种“性病”,都是因为卖淫嫖娼而感染的,其实,这是一个错误认识。据卫生主管部门统计,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静脉注射吸毒感染,占69.8%,而性接触感染只占6.9%。从这个数据来看,“性”,还不是造成艾滋病传播的“祸首”,艾滋病病人结婚,也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危险。
从法律上看,我国旧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和新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都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艾滋病患者结婚。在医学方面,由于尚无有效的疫苗可以预防艾滋病,夫妻间即使采取了“带套”措施,感染的危险性依然存在。如果怀孕生育,艾滋病病毒还有可能通过血液、胎盘、产道、哺乳等渠道传播给新生儿。
因此,艾滋病感染者有权利走入婚姻的殿堂,享受人生的天伦之乐。但是,无论是从伦理道德上,还是医学上,都不宜提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非感染者结婚。